建設部要求各地借鑒北京市做法嚴處建築欠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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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5 日,建設部轉發了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於對江蘇省淮陰水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 42 家單位給予處理的通報》,充分肯定這一做法,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借鑒北京市的做法,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年底前農民工工資支付。 《通知》指出:近日,北京市建委對 42 家存在違規使用零散民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分包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的單位,採取了果斷措施,並予以嚴肅處理,其中 11 家企業被清出北京建築市場,有效地維護了建築市場秩序。 《通知》重申:年底將近,各施工企業要嚴格貫徹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總承包企業負責對分包企業勞務用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督,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總承包企業因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總承包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深入施工現場,嚴排細查,對違反規定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等行為,採取果斷措施予以處罰;要建立舉報投訴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接到的舉報投訴,消除各種惡性事件發生的隱患;要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嚴格防止各種群體性事件發生;要在廣大施工企業和農民工中進一步宣傳《信訪條例》,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要求。對違反《信訪條例》採取過激方式引發社會問題的責任人要嚴肅處理,確保社會穩定。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對 42 家單位給予處理的通報

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我委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江蘇省淮陰水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 42 家單位存在違規使用零散民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分包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並引發了聚眾圍堵、群體上訪等過激事件,嚴重擾亂了建築市場秩序 , 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市建委研究決定,對江蘇省淮陰水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 42 家違法單位做出處理,並給予通報批評,將其違法資訊記錄到北京市建設行業信用系統: 一、對以下違法承分包工程、不履行企業管理責任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嚴重極端事件和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企業,清出北京市建築市場,並將其違法行為抄報給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1 .江蘇省淮陰水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 .河北廊坊市安次建築(集團)公司

3 .陝西漢中廈林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4 .河北省邯鄲市飛躍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5. 江蘇省鹽阜建設集團老區工程有限公司

6 .安徽省無為縣中信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7 .中鐵四局集團一公司

8 .河北新大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9 .陝西省鎮巴縣秦龍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10 .上海同濟室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11 .河北大業城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對以下違法承分包工程、違規使用零散民工、對施工人員不實行實名制管理、違規支付勞務費,或因工資結算或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引發嚴重極端事件和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少於 12 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工程:

1 .中國裝飾有限公司

2 .江蘇三淮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3 .江蘇省阜甯縣惠誠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4 .安徽省銅陵市大江建築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5 .湖北武漢東方建築集團有限公司

6 .河北省邯鄲市萬通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

7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8 .北京市城鄉建設第三建築工程公司

9 .中建二局裝飾工程公司

10 .四川省廣元市榮鑫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11 .北京德勝新鑫建築有限公司(並對使用零散民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12 .北京市燕興隆新型牆體材料有限公司(並對使用零散民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13 .北京科博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並對使用零散民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三、對以下違規使用零散民工、對施工人員不實行實名制管理,或因工資結算或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引發較嚴重極端事件和 20 人以上的群體性事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少於 6 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工程:

1 .北京長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 .河北省豐甯華森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3 .中國建築第七工程局(並對使用零散民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4 .河北省定興縣常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並對使用零散民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5 .河北省邯鄲市興冀建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並對使用零散民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四、對以下未履行總承包監管責任、未履行對施工隊伍和人員實名制管理,或因工資結算或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引發一般性極端事件或者 20 人以下的群體性事件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少於 1 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工程:

1 .北京市住總工程總承包部

2 .河北城市建築工程勞務分包有限公司 五、以下未履行總承包監管責任或未履行對施工隊伍和人員監管職責的企業及其在施工程項目,我委將進行重點監管:

1 .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 .北京市燕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3 .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4 .浙江省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5 .河北省高碑店中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6 .河北省定州市天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7 .湖北省孝昌縣天祥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8 .河南省安陽京泰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9 .中建一局建設發展公司 六、對無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違法發包工程、拖欠工程款,造成群體性事件的北京榮豐偉業商貿公司,責令改正,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七、對違法發包、違規使用零散民工、造成群體性事件的北京榮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責令改正,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深入分析當前引發極端和群體性事件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企業拒不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勞務管理若干規定》(京建法 [2004]121 號)等有關文件,對所使用的分包隊伍和現場勞務人員不進行實名制管理,在勞務費和工資支付時不落實“月結季清”,對勞務企業的工資支付不實施總包監管,施工現場和人員管理混亂、無序,違法轉包、分包與“包工頭”帶隊、零散用工、違規支付等問題所造成,希望各企業引以為戒,加強企業管理,落實各項管理制度,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特此通報。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